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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收費標準★

2023/12/06

臺南市私立柏欣幼兒園112學年度收退費基準

施行日期:113年1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2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一)大班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二)中班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三)小班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

    (四)幼幼班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

三、教保活動起迄日:第1學期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第2     

    學期自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如下:

收費項目

期間

2歲(學齡)

3歲(學齡)

4歲(學齡)

5歲(學齡)

備註

學費

2500

2500

2500

2500


雜費

2800

1000

1000

2334


材料費

學期

6000

6000

6000

4200


活動費

3390

3190

3190

640


午餐費

1710

1710

1710

1710


點心費

1600

1600

1600

1600


學期收費總額

78000

66000

66000

56904


交通費

雙趟1800元  、   單趟1000元

非補助項目

延長照顧服務費

▓有收費

□未收費

*收費時間為下午5:00起至下午6:00止

*全月參加者750元,單日參加者一小時內50元

非補助項目

家長會費

學期

0

非補助項目

保險費

學期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非補助項目

校外教學費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非補助項目

※本園為準公共幼兒園,收費將按準公共幼兒園規定如下:

每月收費~第一胎不超過3,000元

          第二胎不超過2,000元

          第三胎不超過1,000元

     ※不包括交通費、保險費、延長照顧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其餘差額由政

       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

低收、中低收入戶幼兒「免繳費用」,全數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

五歲幼兒免學費所獲得之補助與前款政府支付費用,得採最有利於父母或監護人之方式,擇一為之。

五、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上者,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數)。

六、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數)。

七、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調整放假

   日)以上,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

   數)。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

 

                                                           112.12.6柏欣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