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柏欣幼兒園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
施行日期: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23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一)大班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二)中班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
(三)小班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
(四)幼幼班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
三、教保活動起迄日:第1學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第2
學期自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如下:
收費項目 | 期間 | 2歲(學齡) | 3歲(學齡) | 4歲(學齡) | 5歲(學齡) | 備註 |
學費 | 月 | 2500 | 2500 | 2500 | 2500 | |
雜費 | 月 | 3250 | 1450 | 1450 | 2787 | |
材料費 | 學期 | 6000 | 6000 | 6000 | 4200 | |
活動費 | 月 | 3390 | 3190 | 3190 | 640 | |
午餐費 | 月 | 1710 | 1710 | 1710 | 1710 | |
點心費 | 月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
學期收費總額 | 80700 | 68700 | 68700 | 59622 | ||
交通費 | 月 | 雙趟1800元 、 單趟1000元 | 非補助項目 | |||
延長照顧服務費 ▓有收費 □未收費 | 月 | *收費時間為下午5:00起至下午6:00止 *全月參加者750元,單日參加者一小時內50元 | 非補助項目 | |||
家長會費 | 學期 | 0 | 非補助項目 | |||
保險費 | 學期 |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 非補助項目 | |||
校外教學費 | 次 |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 非補助項目 |
※本園為準公共幼兒園,收費將按準公共幼兒園規定如下:
每月收費~第一胎不超過3,000元
第二胎不超過2,000元
第三胎不超過1,000元
※不包括交通費、保險費、延長照顧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其餘差額由政
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
低收、中低收入戶幼兒「免繳費用」,全數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
五歲幼兒免學費所獲得之補助與前款政府支付費用,得採最有利於父母或監護人之方式,擇一為之。
五、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
上者,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數)。
六、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數)。
七、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調整放假
日)以上,退費採(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幼兒請假天
數)。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
113.06.25柏欣幼兒園